明法于心,守法于行——贵阳市智圣中学春季学期法治讲座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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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近日,学校特别邀请我校法治副校长、小碧派出所谢筑晶警官莅临校园,开展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详实的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全校师生参与此次讲座,收获颇丰。

法治讲座

讲座中,谢警官结合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和校园安全实际,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进行了案例剖析与防范指导,并融入关键法律知识,让师生既知行为边界,也明法律底线。

针对高中学生,谢警官重点围绕“校园欺凌预防”和“未成年人常见犯罪警示”两大主题进行深入讲解。在校园欺凌方面,谢警官通过真实案例,讲解了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的不同表现形式,明确指出:欺凌行为不仅会给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欺凌者本人也可能因触犯法律而承担相应责任——殴打他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长期辱骂、恐吓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欺凌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伤害,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等后果。
谢警官强调:面对欺凌,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残忍的施暴者。遇到欺凌行为,要勇敢说“不”,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或报警;发现身边同学遭受欺凌,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帮助或向校方反映。
在预防犯罪方面,谢警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盗窃、聚众斗殴、网络造谣传谣等未成年人易涉案件进行警示,提醒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小偷小摸、强拿硬要、为“讲义气”参与打架斗殴等行为,都可能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在网络上侮辱他人、传播谣言、参与网络赌博等,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犯罪。
针对教师群体,谢警官重点讲解了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如何及时发现和干预校园欺凌苗头、如何对行为偏差学生进行早期教育和引导,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醒教师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或遭受侵害时,要及时介入并履行报告义务。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剖析+法律解读+行为指导”的模式,既让师生清晰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与后果,也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敬畏之心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校园管理,不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
文字:骆欢欢、邓金慧
图片:张乐
编辑:邓金慧
初审:邓金慧、张元成
终审:校长室
